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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限銷售法則:只要超越極限,必能達成不可能的銷售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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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 極限銷售法則:只要超越極限,必能達成不可能的銷售目標 的內容簡介
本書特色
所有業務員請注意!這本書將可能改變你的一生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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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有不設限, 機會才能無限!只要用對方法,超越極限,你我都能做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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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「極限銷售法則」是什麼?又該如何突破極限,成為頂尖業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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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選擇永遠自怨自艾,抱怨自己無法成功賣出商品,而不敢繼續嘗試,動不動就放棄,那你永遠只會困在「自己設定的極限」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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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確認對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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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斷檢視推銷的商品、服務、價格是否合理?價格戰略、種類、變動是否恰當?
商品是否賣太便宜?商品能否讓客戶感到安心?
價格低不一定能賣出商品,但有競爭力的價格一定能吸引顧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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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家披露解析多種銷售理論,讓你除了超越極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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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別懷疑,只要用對方法,沒有無法銷售的商品!
只要你願意突破極限,你就能成為頂尖業務員!
作者簡介
砂田淳
座右銘為「四正道.WIN─WIN突破極限」的他,出生於1958年,曾任報社記者,不但是位擁有黑帶資格的空手道高手,也是著名的企業經營顧問。
於1990年創立ADANUS株式會社,擔任社長一職;擅長指導企業提高銷售額技術,是位實踐指導型的熱心顧問。
在他獨特的理念及革新實踐體系「銷售額極限突破法」的指導下,以V字型回復收益之企業陸續出現。
每年ADANUS株式會社開辦超過200場的研究所和相關研習會;每月巡迴全國演講超過40個地方。
無論是上市公司企業或中小企業,全日本已有超越1000個以上的財團企業主委託ADANUS株式會社協助企業銷售經營。
除此之外,也進行產品經營、顧客滿意度調查、企業診斷、幹部研習、員工、工讀生教育、促銷技術的開發、企畫、營運、手段、設計、電視製作等等指導協助工作。
譯者簡介
林植槐
民國22年7月29號生,台灣省台中市人。
台灣省警專畢業,從事日文翻譯四十多年,翻譯書籍種類繁多,涵蓋文學、小說、高爾夫球、麻將、中西醫學、醫藥、化學等,中翻日、日翻中皆有。
作者: 砂田淳
新功能介紹- 譯者: 林植槐
- 出版社:意識文化
新功能介紹 - 出版日期:2009/02/04
- 語言:繁體中文
商品網址: 極限銷售法則:只要超越極限,必能達成不可能的銷售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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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北檢傳喚前總統馬英九,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率市議員及候選人前往聲援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)
記者賴于榛/台北報導
前總統馬英九25日再度因三中案以被告身分遭台北地檢署傳喚,不過面對北檢對不處理馬英九今年初聲請的移轉偵辦,馬英九透過馬辦發表聲明指出,北檢「鋪天蓋地對外散佈不實偵查資訊,企圖引導輿論,毀滅我的人格和名譽。」他批評北檢偵辦此案的合法性及公正客觀性,並強調,他今天將行使法律賦予他的權利,對於今天檢察官所詢問的問題,行使緘默權。
馬英九聲明全文:
自我卸任公職二年以來,面對種種莫須有的指控,我一向全力配合台北地檢署的偵查,換來的卻是長達14.5個小時、被外界批評的「疲勞訊問」,以及鋪天蓋地對外散佈不實偵查資訊,企圖引導輿論,毀滅我的人格和名譽。
我認為,台北地檢署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「客觀義務」,以及第245條「偵查不公開」的程序要求,由台北地檢署偵辦相關案件,恐怕已經難期公平。因此,我在去年親自告發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、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涉嫌洩密,並向台灣高檢署聲請,將案件移轉到其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對於我的聲請,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19日回函答覆「礙難准許」,而且還是由偵辦三中交易案的黃檢察官自己審核決行。這種毫不避諱的球員兼裁判行為,使我深感台北地檢署在本案中對我的處置,恐怕也是「礙難公平」。
而且,依據台北地檢署今年2月5日來函表示的法律見解,以及刑事訴訟法第11條的規定,和最高法院34年聲字第11號判例意旨,對於我移轉偵辦的聲請,程序上應該由台灣高檢署處理才合法,怎麼會由已經被質疑難期公平的台北地檢署,自己審核自己是否應該被移轉偵辦呢?
更不要說,對於我告發邢檢察長和王主任檢察官涉嫌洩密的案件,台北地檢署在我告發的12月13日當晚,在還沒有分案偵查之前,就召開記者會否認洩密,還把責任推給媒體。如此輕率的處置,如何讓人相信台北地檢署的偵辦會對我公平?
因此,雖然台北地檢署傳訊我,我必須要到,但是,在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的疑慮還沒有釐清之前,在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難期公正客觀的疑慮還沒有消除之際,我決定行使法律賦予我的權利,對於今天檢察官所詢問的問題,行使緘默權。
最後,我要再強調一次,我從政卅多年以來,一向奉公守法、清廉自持,絕對禁得起檢驗。我相信,只要台北地檢署沒有奉命一定要起訴我,能夠公正、客觀、完整、詳實的檢視所有事證,就會知道我沒有犯罪。當然,如果台北地檢署另有考量,我雖不好戰,但也從不畏戰。
大家辛苦了,謝謝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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